各市安委会办公室,,,,,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:
为切实汲取事故教训,,,,,突出抓好安全警示教育,,,,,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,,,,,
根据省领导指示要求,,,,,现就组织做好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通知如下:
一、分级分类组织召开现场会。。。。。。对发生的亡人事故,,,,,必须在事故发生后
15 日内,,,,,按照事故级别、分行业领域开展现场警示教育。。。。。。一般亡人事故,,,,,由
县级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现场会,,,,,邀请设区的市级有关部门参加;;;;;;较大事故由
设区的市级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现场会,,,,,邀请省有关部门参加;;;;;;重大事故由省
里组织召开现场会,,,,,邀请国家有关部门参加。。。。。。
二、突出现场警示教育作用。。。。。。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要深刻剖析事故原因,,,,,
深入查找存在问题,,,,,举一反三,,,,,提出有针对性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,,,,,并按照
有关规定现场宣布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,,,,,充分发挥警示作用,,,,,
真正做到“一厂出事故、万厂受教育”。。。。。。对发生事故企业要依法停产整顿,,,,,经
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。。。。。。
三、加强对现场会的督促指导。。。。。。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结束后,,,,,要将有关情
况报上一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。。。。。。各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所辖县(市、
区)一般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的监督指导,,,,,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全省较
大事故现场会的监督指导。。。。。。对没有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的进行通报,,,,,
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问责。。。。。。
请各市将今年以来本辖区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情况填写《召开生产安
全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情况统计表》( 见附表 ),,,,,于 7 月 20 日前报省政府安委
会办公室,,,,,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,,,,,今后每月底前报送当月开展情况。。。。。。联系人:
郭其奈,,,,,联系电话:0531-81792163(传真),,,,,邮箱:dcpgtjc@163.com。。。。。。
附件:召开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情况统计表
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
2021 年 7 月 16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