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市供热管理办公室:
你办《关于非居民供热中准价格实施浮动的请示》(济供热办字[2010]5号)收悉,,,,,,,,根据对非居民住宅供热和蒸汽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规定,,,,,,,,经研究同意以济价格字[2010]118号文件规定的中准价格为基础上上浮18%,,,,,,,,即非居民住宅供热最终销售价格按建筑面积每供热季每平方米39.8元。。。。。。。自2010年11月15日起执行。。。。。。。
济南市物价局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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